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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宝建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次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废水废气自主验收意见
文章来源:玮霖环保  人气:1110  发布时间:2018-10-29

2018年10月26日,东莞宝建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宝建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次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废水废气自主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宝建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宝建鞋材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黄江镇合路管理区,项目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3°59'56.53",北纬:22°53'56.52"。

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7500万元,占地面积55306m2,建筑面积36105m2;主要生产加工聚酯多元醇、热可塑性聚氨酯弹性树脂、聚氨酯树脂、聚异氰酸脂液,生产聚酯多元醇25000t/a、热可塑性聚氨酯弹性树脂1000t/a、聚氨酯树脂10000t/a、聚异氰酸脂液9000t/a。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999年9月1日建设单位编写了东莞市环境报告表,并于1999年9月29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报告表编号:1999年0439号。

2001年1月18日建设单位通过东莞市环保局同意验收,验收文号:东环验〔2001〕051号。

2005年9月23日建设单位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宝建鞋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5年10月12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建设,报告表编号:2005年23号。

2006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宝建鞋材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7年2月13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建设,报告表编号:2007年665号。

2008年12月31日建设单位通过东莞市环保局同意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08〕32196号。

2013年8月15日建设项目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宝建鞋材有限公司第二扩建项目补充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并于2013年10月23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建设,审批文号:2013年11279号。

2014年10月建设单位申请变更公司名臣,公司名称由“东莞宝建鞋材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宝建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同时将企业法人达标由“熊怡之”变更为“黄崇祯”,并于2014年10月23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变更,审批文号:东环建〔2014〕2320号。

2015年9月10日建设单位通过东莞市环保局同意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15〕1997号。

2016年11月8日建设单位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宝建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次改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4月19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黄江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7〕4619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新增总投资300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三次改扩建申报新增的灌注机1台、双轴压出机3台、2t/h燃天然气锅炉、冷却水塔反应槽9台以及注塑机1台,取消使用原审批通过1.5t/h燃重油蒸汽锅炉1台设备。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改扩建员工人数、产品规模均保持不变,项目改扩建后生活废水、生产废水排放量与改扩建前一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原有配套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原有配套的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达标排放。

(二)废气

本次改扩建产品规模保持不变,生产过程中产生VOCs经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新增的天然气锅炉废气经收集后由管道通过12m排气筒高空排放;厨房油烟废气原有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次改扩建原有产品的生产规模、员工人数保持不变,生产过程中一般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以及生产垃圾产生量保持不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混合物等一般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后交给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废树脂、废纤维棉布混合物、废原料包装物、生产废料以及废活性炭的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由专用垃圾桶收集后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本次改扩建员工人数、产品规模均保持不变,项目改扩建后生活废水、生产废水排放量与改扩建前一致。项目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其他一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出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40%(4200t/a)排入市政污水管网,60%(6300t/a)再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间作为导热水、冷却塔补充用水。

(二)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排放的VOCs达到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新增的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7-2014)中的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厨房油烟经原有收集装置、处理设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排放标准后经烟道引至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处达标排放。

(三)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9-6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次改扩建原有产品的生产规模、员工人数保持不变,生产过程中一般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以及生产垃圾产生量保持不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混合物等一般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后交给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废树脂、废纤维棉布混合物、废原料包装物、生产废料以及废活性炭的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由专用垃圾桶收集后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本次改扩建完成后生产废水的CODCr、废气中SO2、NOX、总VOCs总量指标分别为0.378t/a、0.466t/a、2.851t/a、3.1407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东莞宝建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东莞宝建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次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废水废气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东莞宝建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废气监测单位(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宝建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成员代表组成。


点击下载查看:宝建三次改扩建--自主验收意见

点击下载查看:宝建三次改扩建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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