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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健群鞋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文章来源:玮霖环保  人气:898  发布时间:2019-02-19

2019年2月19日,东莞市健群鞋业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健群鞋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健群鞋业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市长鸿鑫鞋业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厚街镇厚街村西环路,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6'19.93",东经113°38'29.77"。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4900m2,建筑面积11500m2,主要从事女装鞋的加工生产,年加工女装鞋90万双。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长鸿鑫鞋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填写了《东莞市厚街长鸿鑫鞋厂环境影响登记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占地面积4000m2,总建筑面积3000m2,总投资10万元,年加工鞋类制品10万双。

东莞市长鸿鑫鞋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5日填写了《东莞市厚街长鸿鑫鞋厂竣工环境环保验收申请登记卡》,并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验收,编号为:〔2018〕0535号。

2012年4月16日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企业名称由东莞市长鸿鑫鞋业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市健群鞋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健群鞋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委托广西圣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健群鞋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7月19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4811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整个厂区。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标准排放。

(二)废气

项目贴合、刷胶、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VOCs废气经收集后引至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设置移动布袋粉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

(三)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皮革、布料、纸团边角料、废粉尘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公司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胶水罐、废活性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下水道,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贴合、刷胶、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VOCs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可达到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

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设置移动布袋粉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的要求。

项目员工均在项目内食宿,厨房使用电能为能源。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三)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6-5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皮革、布料、纸团边角料、废粉尘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废胶水罐、废活性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配套设施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因此,本项目无需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东莞市健群鞋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东莞市健群鞋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东莞市健群鞋业有限公司)、废气监测单位(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设计单位(东莞市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市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员代表组成。

验收小组成员名单详见下表:


东莞市健群鞋业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9日


点击下载查看:东莞市健群鞋业有限公司环境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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