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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第三次、第四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文章来源:玮霖环保  人气:847  发布时间:2019-03-20

2019年3月20日,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第三次、第四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0日,位于东莞市厚街镇创科路,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22°55′46.87″,东经113°41′19.00″。

项目扩建后总投资18010万元,占地面积274775.91m2,建筑面积238091m2;年产手提式电钻701.8万台、手提式电锯48.4万台、电批290.4万台、交流电打磨机36.3万台、电池组合613万套、介刀5万柄及电动工具、吸尘器、户外工具、剪草机配件及电子测量仪器等产品852.1万件;设有一间产品RoHS样品及包装材料检测实验室、夹具生产车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4年8月,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海南瑞岛环境顾问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04年8月30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04〕569号。

2010年10月24日,东莞厚街鸿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并入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审批文号:东环建〔2010〕S-3140号。东莞厚街鸿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6日经东莞市环保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字〔2004〕621号。

2010年11月2日,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经东莞市环保局同意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10〕Y-2016号。

2011年2月,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1年3月21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1〕77号。

2011年11月11日,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审批同意撤销发电机13台(1台400KW、1台833KW、2台550KW、2台310KW、5台550KW和1台1120KW)及取消喷漆、丝印、移印工序,审批文号:东环建(厚)〔2011〕376号。

2011年12月7日,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同意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厚)〔2011〕394号。

2017年6月,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二次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8月22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7〕8725号。

2017年12月,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4月28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2137号。

2018年5月,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8月2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5558号。

2018年12月24日,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同意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18〕13281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80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第三次扩建项目、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项目申报的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准后排入东引运河;实验清洗废水、酸雾中和塔更换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给东莞市粤丰废水处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纯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焊锡、碰焊、焊接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经原有配套设施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石英玻璃管清洗工序产生的总VOCs废气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样品提取工序产生的总VOCs收集后再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样品消解工序产生酸雾废气收集后经酸雾中和塔中和处理后高空排放;员工厨房油烟经原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墙体隔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降低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锡渣、废包装材料、样品碎屑、金属边角料以及金属碎屑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废弃包装物、废原料罐、废胶水、废有机溶剂、其他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以及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东引运河;实验清洗废水、酸雾中和塔更换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给东莞市粤丰废水处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纯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石英玻璃管清洗、样品提取工序排放的有机废气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标准要求;样品消解工序排放的酸雾废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要求;焊锡、碰锡、焊接工序排放的锡及其化合物废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油烟废气经原有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三)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61-6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50-5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锡渣、废包装材料、样品碎屑、金属边角料以及金属碎屑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废弃包装物、废原料罐、废胶水、废有机溶剂、其他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以及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扩建新增的氮氧化物(NOx)、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VOCs)排放量,由东莞市环境环保局统一调配。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配套设施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进东莞市厚街镇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东莞市厚街镇沙塘污水处理厂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不另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点击下载查看: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第三、第四次扩建项目废气监测报告

点击下载查看: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第三次、第四次扩建项目环境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点击下载查看: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第三次、第四次扩建项目噪声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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