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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箭冠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文章来源:玮霖环保  人气:694  发布时间:2019-04-16

2019年4月15日,东莞市箭冠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箭冠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箭冠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迁扩建)(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东莞市茶山镇超朗村,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23°2′48.24″,东经113°54′46.23″。

项目总投资2247万元,占地面积4500m2,建筑面积18000m2;主要加工生产滤清器,年产滤清器650万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7年7月17日东莞市箭冠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东莞市箭冠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7年9月28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报告表编号:〔2004〕2971号。

2007年12月27日东莞市箭冠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将“滤清器芯”变更为“滤清器”,企业生产规模。内容、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以及排污状况均保持不变,审批文号:〔2007〕1643号。

2010年7月28日经东莞市环保局同意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10〕Y-0648号。

2018年7月,东莞市箭冠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圣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箭冠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8月17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茶山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6113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2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东莞市箭冠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申报建设的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原环评申报建设1台250kW发电机,实际建设过程中企业并未购买、安装发电机,该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准后排入寒溪河。

(二)废气

项目打胶、粘纸、上热熔胶、贴棉、喷码工序产生的总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由管道引至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焊接、切割、刻字工序产生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员工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墙体隔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降低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滤纸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废油墨罐、废胶水罐以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寒溪河。

(二)废气

项目打胶、粘纸、上热熔胶、贴棉、喷码工序排放的总VOCs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注塑工序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油烟废气经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三)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60-6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滤纸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废油墨罐、废胶水罐以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产过程总VOCs排放总量由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茶山分局统一调配。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配套设施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进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不另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点击下载查看:东莞市箭冠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点击下载查看:东莞市箭冠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迁扩建监测报告-噪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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