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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皓泓家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文章来源:玮霖环保  人气:841  发布时间:2019-05-27

2019年5月27日,东莞市皓泓家具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皓泓家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皓泓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原厂址位于东莞市厚街镇赤岭路7号益鸿荣9栋,原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22°57′57.76",东经113°42′37.76";主要从事实木家具的生产加工,年产实木家具3万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4年11月委托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东莞市皓泓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1月15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5〕0222号;申报规模: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700m2,建筑面积4500m2,年生产加工实木家具3万件,允许设置开料、拼板、冷压、木制加工、砂光、喷漆、烘干等工序。

建设单位于2015年10月29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15〕2365号。

建设单位于2017年6月编写了《东莞市皓泓家具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申请将原喷漆、烘干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提升为“喷淋塔+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两级串联处理,并于2017年6月28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审批同意予以备案。

建设单位于2017年8月17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同意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东莞市皓泓家具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委托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皓泓家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月9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64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整个厂区。

二、工程变动情况

原环评中打磨、砂光工序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现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需求,项目将打磨、砂光工序经滤芯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打磨工序(1#、2#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统一收集后经水过滤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经处理后达到相关标准,也符合环保要求,因此,以上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进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水帘柜废水、有机废气喷淋塔更换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给有零星废水转移资质的单位处置;水过滤装置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自来水。

(二)废气

项目开料、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滤芯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打磨工序(1#、2#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统一收集后经水过滤措施处理后高空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焊接烟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将喷漆、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微负压车间内,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总VOCs经整体收集的方式收集后先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拟用喷淋塔+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拼板、冷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至喷漆、烘干工序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塔+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内一起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边角料、碎屑、废粉尘渣、废滤芯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废油漆罐、废白乳胶罐、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水帘柜废水、有机废气喷淋塔更换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给有零星废水转移资质的单位处置;水过滤装置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自来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 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开料、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的要求;打磨、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滤芯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打磨工序(1#、2#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统一收集后经水过滤治理后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焊接工序产生焊接烟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将喷漆、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微负压车间内,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总VOCs经整体收集的方式收集后先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拟用喷淋塔+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拼板、冷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至喷漆、烘干工序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塔+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内一起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7.9-59.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边角料、碎屑、废粉尘渣、废滤芯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废油漆罐、废白乳胶罐、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配套设施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因此,本项目无需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同意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东莞市皓泓家具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东莞市皓泓家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东莞市皓泓家具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工程设计单位(东莞市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工程施工单位(东莞市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市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员代表组成。


点击下载查看:东莞市皓泓家具有限公司环境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点击下载查看:废气、噪声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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