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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东莞市鹏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鹏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在项目厂区内组织召开了东莞市鹏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上由建设单位与工程单位(东莞市天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腾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鹏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振安西路 15 号之二 2 号楼 102 室,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占地面积为 1410m2,建筑面积为 1410m2。项目主要从事自用模具、蓝牙耳机外壳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自用金属模具 100 套, 蓝牙耳机外壳 2000 万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委托东莞市新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鹏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1月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批文编号为∶东环建〔2025〕38号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投资总概算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概算约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一期实际总概算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0%。
(四)验收范围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该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目前项目(一期)建设已完成,现申请项目(一期)验收,一期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卧式注塑机15台、混料机2台、烘干机2台、破碎机2台、铣床1台、火花机9台、慢走丝2台、磨床7台、CNC加工中心11台、测试仪7台等。项目(一期)建成后,年生产蓝牙耳机外壳1000万件、自用模具100套/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相关规定,本项目在建设性质、生产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新增的CNC加工中心、平面小磨床等设备仅用于自用模具加工,新增的测试仪为辅助检测设备且不涉及主体产品生产,既不会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也不会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均保持不变,因此本项目的设备增补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性废水的排放;项目注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主要由职工日常用水产生,其主要污染物包括CODCr、BOD5、NH3-N、SS、TP、LAS,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长安与长安新区合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混料、碎料、打磨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综上,项目废气经过处理措施处理后排放量不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该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建设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设备选型、平面合理布局、减振、墙体隔声等。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碎屑、塑胶边角料及次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金属边角料、碎屑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经碎料后回用于生产;废切削液罐、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碎屑、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废火花油罐、废火花油、含火花机油金属碎屑、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设置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妥善暂存后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危废暂存间防范措施
①建设单位按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并落实了防风、防雨等措施;
②项目使用专用包装桶分类收集危废,暂存于于危废暂存间,同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
(2)废气处理设施防范措施
①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正规设计厂家生产的设备,且安装时按正规要求安装;
②项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
③项目活性炭定期更换,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④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破损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3)原料泄漏防范措施
项目生产原料发生泄漏会进入周围环境,遇到明火会发生火灾,污染附近地表水体、大气环境。建设单位应将原料储存在密封的包装罐或包装桶内,并定期对包装罐或包装桶进行检查,常备吸毡、黄沙、木屑等物质,发现泄漏物料时及时吸收清理;原料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罐或包装桶。
(4)厂区火灾防范措施
①建设大内在车间内设有“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②建设单位将灭火器材设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
③建设单位制定了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职工消防知识的培训;
④建设单位定期维护保养自动消防系统,定期检查电路系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注塑成型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1)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均可以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B级限值的较严值。
(3)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外排废气、废水、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无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小组同意东莞市鹏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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