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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裕新灯饰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文章来源:玮霖环保  人气:829  发布时间:2020-07-27

2020727日,东莞裕新灯饰有限公司根据东莞裕新灯饰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裕新灯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双岗社区下环伟业路6101室,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22°54′36.21",东经113°37′28.8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9620848XQ

本项目总投资800万港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港元,项目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3000m2,项目主要从事灯饰制品的加工生产,预计年生产加工灯饰制品18000套。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3月委托广州环科宝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裕新灯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410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04427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00,其中环保投资10万港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自主验收范围为东莞裕新灯饰有限公司的主体工程及配套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交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进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淋水池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项目抛光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喷淋水池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

项目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项目激光切割工序烟尘有组织排放的烟尘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烟尘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的要求;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项目焊接工序烟尘有组织排放的烟尘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烟尘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的要求;项目抛光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经水喷淋装置处理高空排放项目抛光工序有组织排放的粉尘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的要求;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产生的少量外溢粉尘拟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厂界外粉尘浓度不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63.3-63.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配套设施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因此,本项目无需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同意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东莞裕新灯饰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东莞裕新灯饰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东莞裕新灯饰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工程设计单位(东莞市虎门永兴白铁加工店)、环保工程施工单位(东莞市虎门永兴白铁加工店)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员代表组成。



点击下载:

东莞裕新灯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废气、废水监测报告

废气、噪声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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