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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罗马填埋场垃圾及渗沥液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文章来源:玮霖环保  人气:617  发布时间:2019-05-22

2019年5月9日东莞市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根据清溪镇罗马填埋场垃圾及渗沥液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清溪镇罗马填埋场垃圾及渗沥液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东莞市清溪镇罗马村,项目中心坐标为:北纬22°53'14.47"、东经114° 6'10.06"。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于2018年11月委托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清溪镇罗马填埋场垃圾及渗沥液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月7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清溪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253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8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水处理站以及办公楼(配套有化学分析室)。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垃圾渗滤液、检测废水经收集系统收集后再经“二级生化+集成式MBR膜系统+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排至东莞市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纳滤反渗透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浓液(包含少量的膜组清洗废水),排至浓水池进行接种复合微生物后全部回灌至垃圾填埋场区。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排放。

(二)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实验室检测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氯化氢、硫酸雾监测结果符合验收参照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垃圾填埋废气、渗沥液治理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在污泥池内经驯化微生物处理后暂存于填埋厂内,待整治工程熟化车间建设后在熟化车间内堆肥形成腐殖土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先暂由环卫部门运至其他垃圾填埋场处理,待整治工程筛分车间建设后填埋厂自身消纳员工生活垃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垃圾渗滤液、检测废水经收集系统收集后再经“二级生化+集成式MBR膜系统+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规定的排放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排至东莞市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纳滤反渗透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浓液(包含少量的膜组清洗废水),排至浓水池进行接种复合微生物后全部回灌至垃圾填埋场区。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纳污水体(石马河)造成不良影响。

(二)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实验室检测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氯化氢、硫酸雾监测结果符合验收参照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垃圾填埋废气、渗沥液治理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三)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3.6-54.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51.9-53.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在污泥池内经驯化微生物处理后暂存于填埋厂内,待整治工程熟化车间建设后在熟化车间内堆肥形成腐殖土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先暂由环卫部门运至其他垃圾填埋场处理,待整治工程筛分车间建设后填埋厂自身消纳员工生活垃圾。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垃圾渗滤液、检测废水经收集系统收集后再经“二级生化+集成式MBR膜系统+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规定的排放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排至东莞市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配套设施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东莞市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因此,本项目无需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东莞市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召开《清溪镇罗马填埋场垃圾及渗沥液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东莞市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渗滤液设计处理单位(广东春天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废气及噪声监测单位(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废水监测单位(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及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市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员代表组成。


东莞市清溪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19年 5 月 17 日


点击下载查看:废气、噪声-清溪镇罗马填埋场垃圾及渗沥液综合治理新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点击下载查看:检测报告-清溪罗马垃圾场污水处理厂(出水净水检测)-华溯检测

点击下载查看:清溪镇罗马填埋场垃圾及渗沥液综合治理项目环境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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