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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8日,东莞市石排吉诺包装材料厂根据东莞市石排吉诺包装材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石排吉诺包装材料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东莞市石排镇庙边兴业街东6号,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23°4'25.25"、东经113°57'10.89" 。 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620m2,建筑面积620m2,主要从事复合纸布的加工生产,预计年加工生产复合纸布100万米/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5月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石排吉诺包装材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16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12314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自主验收范围为东莞市石排吉诺包装材料厂的生产设备及配套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交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进东莞市南畲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与排放。
(三)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南畲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与排放。
(三)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61-6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配套设施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因此,本项目无需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噪声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同意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东莞市石排吉诺包装材料厂组织召开《东莞市石排吉诺包装材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东莞市石排吉诺包装材料厂)、监测单位(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市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员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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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排吉诺包装材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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