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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凌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的公示
文章来源:玮霖环保  人气:686  发布时间:2019-11-22

东莞市凌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1月21日,由东莞市凌亚电子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东莞市凌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东莞市凌亚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东莞市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施工单位)、东莞市祥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以及东莞市玮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单附后)组成,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类》等相关规定,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现场检查了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及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查阅了验收监测报告,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审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凌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涌口村厚沙路20号,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22°55′22.01",东经113°37′30.07"。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5400m2,建筑面积12000m2,主要从事过塑机、碎纸机的加工生产,年生产加工过塑机17万台、碎纸机38万台。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6年12月21日填写了《东莞市凌亚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06年12月26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审批同意建设,登记表编号:厚环〔2006〕1459号。

2006年12月26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0年3月填报了《东莞市凌亚电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0年3月12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厚街分局审批同意建设,登记表编号:厚环〔2010〕0011号。

2019年6月27日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凌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9月24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19193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第二次扩建环评申报建设的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与第二次扩建环评申报建设的内容一致,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水帘柜废水、水喷淋装置更换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给有零星废水转移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标准排放。

(二)废气

项目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确保打磨、粉碎工序粉尘达标排放;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注塑成型、喷漆、烘干、丝印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同时设置集气装置收集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由管道引至1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喷漆、烘干、丝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由管道引至1套水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收集后由管道引至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厨房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厂界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经粉碎后回用于产品生产;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及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交给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废油漆罐、废油墨罐等废原料罐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水帘柜废水、水喷淋装置更换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给有零星废水转移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废气

项目焊接工序排放的锡及其化合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注塑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喷漆、烘干、丝印工序有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总VOCs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发电机尾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厨房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三)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经粉碎后回用于产品生产;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及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交给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废油漆罐、废油墨罐等废原料罐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配套设施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进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控制指标,因此,项目不另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所需的VOCs排放总量由东莞市厚街镇储备量统一调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点击下载查看:东莞市凌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环境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点击下载查看:东莞市凌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废气、噪声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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