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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品轩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公示
东莞市品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大泥大兴工业路7号1栋(北纬22°52'29.91",东经113°37'0.03"),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250m2,建筑面积1250m2;主要加工生产馅料、月饼、糕点、面包及饼干,年加工生产馅料1800吨、月饼250吨、糕点100吨、面包50吨、饼干100吨。
项目运营过程可能产生的污染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废气:项目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确保厂界外粉尘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要求;炒馅、烘烤工序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锅炉天然气燃烧过程排放的SO2、NOX、烟尘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 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气锅炉)要求。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其中CODcr、NH3-N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两者较严值要求、其余指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两者较严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引入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则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措施,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废原材料、废包装材料及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市品轩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9-86616832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与建设单位联系,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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